1. 利他:有利他人,等於 利己! 如同六年前美國吹起的 「B型企業」(Benefit Corporation)風潮, 現在好的品牌一定要從「利他」出發。 例如以「One for One」 (每賣出一雙鞋子,就送一雙給貧童) 為訴求的 TOMS鞋, 還有反對動物實驗的美體小舖 (The Body Shop), 都獲得商業上的巨大成功。 如同《祕密》這本書所言, 我們常只記得書中的第一原則是「吸引力法則」, 卻忘了書末提到 如果第二原則不成立, 第一原則也不會成立, 而第二原則就是「利他原則」 原來,利他才能利己。 所以一位房仲如果每天貼的文 都是以保護消費者出發, 他一定會得到消費者的相信。 而相信,就是品牌。 2. 重複:持續努力,通往成功! 建立品牌另一要件是 「重複廣告」(repetition in adver tisement)。 廣告只有重複到一定的頻率後, 才會在閱聽者的心中留下印象, 然而這重複的訊息必須是統一的, 才會留下記憶點。 我自己從 2013年初開始固定在臉書發文, 到出版社找我出書,剛好是三個月。 3. 藝術:讓自己「富有內涵」 art 藝術是人為(artificial)的美感, 藝術是一種隱藏, 沒有人喜歡閱讀缺乏美感的淺白文字。 人類天生愛好美的事物, 美好的文字會帶來感動, 感動會帶來認同, 所以想要自己的文字 在「感動經濟」中立足的人, 別忘了練習文字的技巧, 從文學中吸取養分。 4. 簡潔:把「精華」呈現出來! TED 短講及微電影之所以在本世紀成為顯學, 是因為在這個十倍速的年代, 人類的心理速度愈來愈快, 接受刺激與對刺激反應的時間愈來愈短。 太冗長或節奏推展太慢的文字, 只會使讀者拉下眼簾。 所以想被看見, 文章以簡潔為要。 5. 正派:品牌之道,唯誠不敗。 品牌經營不易, 但若不循正派經營,崩解極速。 從頂新到福斯汽車, 太多教訓都告訴我們: 「品牌之道,唯誠不敗。」 我一直提醒自己, 每一篇貼文都要做到 利他、重複、藝術、簡潔及正派等五點, 讓「自己的媒體」成為世人相信的品牌, 甚至轉化為引導臺灣價值向上的正資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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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大名師鄭喬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